不文明行为(现象)随手拍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邹平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5-10-06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对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认同感、知晓率和参与性,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道德意识,倡导文明新风,做彬彬有礼的邹平人,决定组织开展“不文明行为(现象)随手拍”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反映乱扔垃圾、损害花草树木、乱贴乱画、随地吐痰、乱穿马路、乱停车辆、公共场所喧闹、损坏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吸烟、铺张浪费等不文明行为(现象)的图片或视频。
  二、作品要求
  1、拍摄工具不限,但要清晰可辨。作品可以是一张相片、也可以是组图或视频(视频长度控制在3分钟内)。要求真实拍摄,拒绝假拍。
  2、作品需附100字以内文字说明,包括作品题目、拍摄地点、时间、拍摄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主办单位承诺为拍摄人严格保密)。
  3、作品取材仅限于邹平县(含各镇街)。
  三、参与方式
  1、搜索邹平宣传网,添加微信公众号,发送内容参与活动。
  2、搜索文明邹平,添加微信公众号,发送内容参与活动。
  四、成果运用 

县创城办会对征集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内容属实后将通过邹平宣传网微信公众号、文明邹平微信公众号及网站进行公布(涉及个人隐私方面会进行相应处理)。同时,在《今日邹平》重要版面、邹平电视台新闻频道开设《不文明行为(现象)随手拍》专栏,不定期地刊播观众、网友上传的照片、视频,对所反映的不文明行为(现象)进行曝光。县创城办将对诸如脏乱差、损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现象进行督促检查,责令整改。 

邹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李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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