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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开展城乡文明结对共建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10-09 来源:邹平文明网 【字体:

  为认真贯彻全县四级干部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城乡文明一体化进程,促进乡村文明行动蓬勃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文明结对共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城乡结对共建活动为载体,以城带乡,全力推进城乡文明一体化,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效果,努力建设环境优美、产业高端、社会和谐、群众安康的现代化新邹平。

  二、工作内容

  根据《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第十条关于"积极参与城乡文明牵手共建活动,发挥自身优势,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规定,县文明办组织省市级文明单位采取"一对一"结对共建形式,提高群众文明素质,提升村庄文明水平,时间截止到2017年底。文明单位要立足单位职能,集中人力、财力、物力资源与结对村进行共建,改善农村环境面貌,着力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1、提升群众文明素质。文明单位要加强指导,组织开展一系列群众性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乡村文明行动"目标任务,结合我县的"新农村新生活"培训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村居美化、家庭道德、亲子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娱乐、身心健康6个方面的培训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素质,每年不得少于4场(次),并保留图片或影像资料。建设完善善行义举四德榜,没有四德榜的要在村庄显要位置设置四德榜,有四德榜的要进一步完善,每季度更新一次。结合民主议政日评选各类道德榜样,按要求做好各类典型上榜工作。

  2、提高绿化美化水平。结合乡村文明行动开展,各单位要重点做好村庄亮化、墙壁美化、街道绿化等工作,集中单位各类资源向结对村倾斜,提升乡村文明行动工作水平,实现村庄整体生活环境的跨越提升。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群众转变不良生活方式,帮助结对村逐步建立健全长效保持机制,实现村庄环境持续化改善,形成优美和谐的农村人居环境。

  3、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帮助结对村进一步完善农家书屋、文化大院及文体广场。通过教育、指导的方式帮助结对村培养文化人才建立文化队伍。积极开展送书、送报、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等多种活动,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特别是做好农村文艺队的培训及广场文化的节目编排,不断丰富村民的的文化活动。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文明办统筹安排全县城乡文明结对共建工作,选择文明单位结对共建文明村。文明单位主要领导要靠上抓,并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好帮扶计划,认真搞好结对共建;各镇办、村要克服"等、靠、要"思想,主动联系、配合有关文明单位开展共建工作。

  2、找准方向,打造亮点。结对村庄原则上是各镇街"乡村文明行动"观摩线路沿线村庄,各文明单位要及时到村进行联系、调研,找准共建方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让共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把结对村真正打造成"乡村文明行动"的亮点村,达到"连点建设成线,沿线建设成片"的活动要求。

  3、督查考核,务求实效。县文明办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督导,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底考核。对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年终进行表彰奖励。对于不履行社会责任的文明单位(机关),将依据《邹平县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给予降级或撤销文明单位称号的处理。

  为便于调度、督导,请各单位与结对村庄联系协调后,认真制定帮扶计划,加盖结对村与单位公章,并明确分管领导及其联系方式,于5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并报县文明办(政务中心807室),邮箱:zpwmb@163.com,电话:4262037。

  附件:城乡文明结对共建表

  邹平县文明办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