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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邹平县首届"十大美丽乡村"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09 来源:邹平文明网 【字体:

各镇街: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乡村文明行动发展,实现农村环境的扎实有效提升,突出典型村庄的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首届"十大美丽乡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根本出发点,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典型农村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县"乡村文明行动"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活动目的
    围绕建设"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管理民主和谐美"的美丽乡村目标,突出"五新一好"即建设新农村、发展新产业、树立新风尚、培育新农民、形成新机制、建设好班子的工作内容,全面展示我县新农村建设的辉煌成就,宣传推广农村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新经验、新成果,努力促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参评对象
    全县各行政村
(二)活动主题
   共建美丽乡村,共享美好生活
(三)标准条件
    美丽乡村应具有自己的独特魅力,是布局美、环境美、生活美、身心美、和谐美的综合体现。同时对乡村文明行动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建设新农村。村庄环境优美。候选村基础设施建设有规划,达到"干净、整洁、路畅、村绿、建制"标准;村容民居较有特色,格局较好,美观质朴,保留乡村文化符号,并呈现生态化、景观化特点。
    自然条件优越。有较好的自然资源,舒适宜人,并有完整的生态保护措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林木覆盖率达到较高水平。
    2、发展新产业。经济发展较快。候选村经济总收入达到一定规模且稳定增长,主导产业明确,集体经济和农民家庭利益得到均衡发展。农民收入较高。劳动就业充分,人均收入原则上要高于全县农村平均水平。
    资源综合开发。自然、人文、区位等资源条件得到合理有效利用,产业协调发展,农业生产实现标准化、无害化,村内经济基本步入可持续和循环发展轨道。
    3、树立新风尚。乡风文明和谐。候选村管理有序,村民尊老爱幼、遵纪守法、崇尚道德、邻里和睦、待人热情。
    村民诚实守信。候选村资信状况良好,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无不良贷款和欠息记录,四德工程开展覆盖率高,信用环境良好。
    文化活动富有特色。能围绕村民生产生活和产业发展开展特色文化活动,文化设施健全、文化活动健康,两年内无封建迷信、邪教、聚众赌博等不良现象。
    普法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扎实开展文明村镇、卫生家庭创建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开展良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稳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效果明显,两年内无重大刑事案件、黑恶势力、计生超生等情况。
    4、培育新农民。以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实用技术培训 、劳务扶贫培训等为载体创新培训方式,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农民。
    文明的生活习惯。村民讲究卫生、无乱倒垃圾污水、乱堆乱放杂物等现象,垃圾桶、垃圾池洁净,农户卫生厕所改造率所占比例较高。
    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好婆媳"推报和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个人品德,形成文明和谐的道德风尚。
    5、形成新机制。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好基本养老、医疗卫生、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体系建设,提高农民参合率和受益率,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
    完善农村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进行村务公开,加强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对村级重大事务和农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按照民主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
    6、建设好班子。村级党组织作用明显。工作运行、干部管理、服务群众、公共服务等机制完善,党员干部以人为本、管理民主、廉洁奉公、两年内无群访、越级上访等情况。
    强化村"两委"班子建设。经济发展思路明确,建设功能齐全,积极创建党建品牌、效果明显。
(四)推荐方式
    各镇办根据实际情况可推荐1-2个村庄,上报推荐材料,推荐时间于4月30日截止。
(五)流程安排
    本着"丰富城镇居民生活、促进农民增收、城乡共建共享新农村"的理念,采取宣评联动、城乡互动的形式,从候选乡村推荐、集中宣传报道、多种形式评选、专题宣传展播、活动总结表彰五个方面有序推进。
    1、第一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候选乡村推荐。达到上述条件的以镇办为单位推荐,推荐村庄要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附带2000字左右的推介词于4月30日前一并报送县文明办(政务中心80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zpwmb@163.com。
    2、第二阶段:(5月1日-6月30日)集中宣传报道。组织相关部门和记者对参评乡村进行实地验收考察和体验采访,并在县电视台开设专栏进行展播,时间为6月1日-6月20日,做好重点报道和介绍。同时,在邹平县政府网站、广电网等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展示。  
    3、第三阶段:(7月1日-7月15日)多种形式评选。根据第一阶段的考察推介,由评选领导小组确定候选村庄,并通过专属微信平台、网络平台等进行展示,接受广大群众投票。同时,由评选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最后将网络投票得分与领导小组评审意见结合评选出邹平县首届十大美丽乡村。
4、第四阶段:(8月1日-9月20日)专题宣传展播。展播评选出的十大美丽乡村专题片。
5、第五阶段:(9月下旬)活动总结表彰。举办首届十大美丽乡村颁奖典礼。
(六)品牌推广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邹平县美丽乡村"品牌,切实加强对美丽乡村的推广宣传,增强美丽乡村的辨识度。重点做好"三个一"活动开展:
    1、编印一本《美丽乡村》画册。于2015年7月底前,将评选出的2015年邹平县十大美丽乡村用图片形式汇编成《2015年邹平县十大美丽乡村》画册。
    2、制作一个专题宣传网页。依托宣传网、广电网,做好评选活动的步骤、开展、亮点等工作情况宣传,同时突出展示候选村庄新生活、新风貌、新变化、人文乡情、乡村绝活、手工农活、特色小吃制作等等,做到图文并茂,新颖别致。
    3、举办一场摄影作品展览。对评选出的美丽乡村用展板进行集中展示,让群众领略到新农村新生活的风采。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设美丽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开展美丽乡村评选活动的意义,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把符合条件的村庄推报上来。
(二)宣传发动。要以推荐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对入选乡村,要积极宣传,形成全民参与文明共建的浓厚氛围,推动乡村文明行动和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入。
(三)深入推进。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创新方法,总结经验,把开展"美丽乡村"评选活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评选树立一批"美丽乡村"的典型,引领乡村文明行动向纵深发展。

附件:1.2015年邹平县"十大美丽乡村"评选领导小组
  2.《2015年邹平县"十大美丽乡村"评选申报表》
 

中共邹平县委宣传部
邹平县广播电影电视中心
邹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附件1:

2015年邹平县"十大美丽乡村"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韩清霞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李  明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孟祥山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可荣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电中心主任
孙春雷   县委农工办主任
张  光   县文明办副主任
池云峰   县综治办副主任
曲国光   广电中心副主任、电视台台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张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