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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抓五带五促"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10-09 来源:邹平文明网 【字体:

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创建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抓五带五促"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实现"四优"为目标(即: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优质的服务、优秀的文化),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在全县广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抓五带五促"活动(即:抓机关带干部促社会、抓窗口带职工促行业、抓学校带学生促家庭、抓镇街带居民促基层、抓督查带工作促服务),一年夯基础,二年树形象,三年铸辉煌,全面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

二、活动内容

1、开展抓机关带干部促社会活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按照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管理机关单位。以文明职工、文明科室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文明创建从我做起"、"文明餐桌我带头"、"争做网络文明志愿者"等活动,做到氛围浓厚、环境整洁、管理有序,作风和精神状态良好。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做文明市民。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形式,加强对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四个全面"、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严于自律,率先垂范,带头做文明市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争做创城工作的宣传员、示范员、监督员,党员干部每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6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5小时。

2、开展抓窗口带职工促行业活动。窗口单位是一个城市的"脸面",其内外环境、服务水平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以文明窗口创建为载体,促进行业文明创建。各窗口单位严格按照文明窗口创建标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以服务明星为榜样,促进行业文明水平提升。加大对职工的再培训、再教育力度,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养;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广泛开展评树学习服务明星活动,用身边的人和事激励教育广大职工,形成学习服务明星、争当服务明星的良好风尚。以诚信社会为目标,促进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广泛开展诚信单位、诚信企业、诚信物业等创建活动,让诚信经营成为行业立足和发展的根本,在全社会共筑"诚信梦"。

3、开展抓学校带学生促家庭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和前置条件,学校是文明创建的重要阵地,未成年人是文明创建的重要力量,家庭是文明创建的基本单元,要紧紧抓住学校、学生、家庭三个关键环节,形成共建共创的良好氛围。着力建好"文明校园"。从校园环境面貌、师德师风、学生文明礼仪、校园文化等方面入手,通过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团队"、"文明师生"等评选活动,提高师生文明素养,建设文明校园。认真履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责任。积极开展"中国梦"宣传、"道德讲堂"、"校德讲堂"等道德实践活动,全力做好"十佳邹平好少年"、"美德少年"等典型评树工作,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远大理想,继承优良传统,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养成良好文明行为习惯;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加大司法保护力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争创零犯罪学校;积极组织教师、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带动家庭和广大市民积极投身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家校互动活动。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我向家长讲文明、发放文明倡议书和文明公开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文明创建知识,引导他们自觉参与文明城市创建。

4、开展抓镇街带居民促基层活动。人民群众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体,要按照共建共享的思路,发动广大人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按照"覆盖全县、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网格管理办法,深入开展文明市民、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努力建设环境整洁、秩序安定、服务完善、活动丰富、管理规范的文明村镇。加大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力度。建立红白理事会,倡导婚事新办、喜事小办、丧事简办、文明祭扫,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和"邹平好人"、"滨州好人"、"山东好人"推荐宣传等活动,教育市民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广泛组织党员、社区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退休老干部组成若干宣传小分队,开展经常性的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协调解决市民日常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使广大市民切实在创建工作中得到实惠,从而理解创城工作、支持和参与创城工作。广泛开展社区(村)志愿服务活动。做好社区(村)志愿者招募、注册、登记和培训工作,通过开展邻里守望、学雷锋志愿服务,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难群体等送温暖献爱心,进一步扩大志愿服务活动的覆盖面,弘扬文明新风,传递正能量。 、

5、开展抓督查带工作促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全县各志愿服务队公益作用。以志愿者为主要力量,组建"市民文明督导团",义务巡查,发现并协助整治创城过程中的不文明现象和行为、市民关心的突出问题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县创城办督导组及各责任单位要由文来电往向实地督查转变,由被动受命向主动出击转变,由全面开花向重点击破转变,增强主动意识,创新督查手段,优化督查方式,帮促各行业、各单位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提升服务质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抓五带五促"活动是进一步落实单位工作责任的具体载体和抓手,集中体现了创建工作对各单位共性目标的基本要求,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学习研究,精心策划,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具体实施办法,于10月15日前将实施办法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县创城办(政务中心807室,联系人:马超群,电话:4262037,邮箱:zpwmb@163.com),并切实组织安排好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的创建工作。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抓五带五促"活动涉及全县各个方面,各级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发挥主体作用和主观能动性,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各镇(街)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社区(村)和辖区群众的教育、引导;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对所属单位、企业的统一部署、督查、考核;各行业各系统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行业和系统内各单位"五抓五带五促"活动的组织和督导。

3、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县创城办依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考核奖惩,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县电视台、电台、《今日邹平》、邹平宣传网等媒体要强化舆论监督,加大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文明行为、反面典型的曝光和正面典型的选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