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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邹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09 来源:邹平文明网 【字体:

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邹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县创城办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邹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7日





邹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度,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如下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建设美丽幸福邹平"为主题,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涉及的中央文明委重点工作、"八大环境"和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结合实际,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城宣传教育活动,让创城工作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城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落实《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见》(邹发〔2015〕5号)、《邹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5年实施方案》(邹办发〔2015〕5号)和《邹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部门责任分工(试行)》等文件,进一步整合全县宣传资源,通过开设一批长期性、固定性、影响力强的品牌栏目,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体工作及各镇街、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创建活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广泛动员、引导广大市民以实际行动争做文明市民、共创文明城市。
三、宣传重点
1、集中宣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宣传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重大举措。
2、全面、详细解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测评体系,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目的、方法步骤、标准要求等市民应知应会的内容。
3、及时宣传我县文明城市创建的新思路、新举措、新亮点,宣传创建活动给城市带来的新变化。
4、深入宣传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在提升市民素质、开展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秩序等方面的创新性做法。
5、大力宣传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努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跟踪报道问题解决过程和群众评价。
6、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动态,宣传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四、责任分工
(一)媒体宣传
1、开设栏目。县内报社、电视台各频道、各新闻网站、驻邹新闻媒体统一开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建设美丽幸福邹平"专栏,做好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会议报道。播出各级各部门创城工作动态,每日不少于一条。报纸《今日邹平》、电视台《邹平新闻》分别开设《文明城市创建大家拍》、《文明城市创建大家谈》两个板块,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创城的积极性,展现社会各界创城过程中的精彩瞬间和美丽故事。报纸《今日邹平》三版、电视台新闻频道《看山东·观天下》栏目,精心选取全国各地文明城市创建和管理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今日梁邹》栏目发挥其深度报道的优势,对创城工作进行深度解读和权威阐述;县电视台民生频道开设《你会怎么办》、《我要表扬你》、《人车路》以及《身边的道德模范》等专栏,加大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县电视台综艺频道开办《乡村大擂台》、《爱心暖梁邹》等栏目,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现创城的意义和目的;县电视台西王频道倾力打造"诚信频道",并与齐鲁晚报合作,结合全省"厚道鲁商"倡树行动,开设"诚信梁邹"栏目;县广播电台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征文比赛和掌上邹平"百日无违章"活动;滨州大众网设置专门的创城板块,加大对诚信邹平、道德模范、凡人善举的宣传力度。
(责任单位:县广电中心、邹平通讯编辑部、齐鲁晚报邹平记者站、大众网邹平记者站)
2、专题解读。报纸《今日邹平》一版、电视台新闻频道,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中共邹平县委、邹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见》、《邹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5年实施方案》,尤其是中央文明委重点工作和"八大环境"进行专题解读,并做好对"全面创建"、"全域创建"、"全员创建"等创城理念的解读,每期一条。
(责任单位:县广电中心、邹平通讯编辑部)
3、访谈报道。县报社、电视台根据《邹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部门责任分工(试行)》,列出各单位具体承办的工作,邀请各镇街、开发区、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与访谈,阐明对创城工作的认识、对创城工作的部署。
(责任单位:县广电中心、邹平通讯编辑部)
4、专题报道。县报社、电视台对创建文明城市取得的好典型、好经验,连续刊发有份量、有深度的系列报道《寻找文明基因 创城美丽印记》,以典型带动、推进工作。同时开设《市民关注·创城曝光台》专栏,加大对后进单位、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置于群众视野之下。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要对媒体曝光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7个工作日内上报创城办。
今年年底在报纸《今日邹平》、电视台新闻频道开设《创城进行时·半年对账单》专栏,对各单位半年创城工作进行展示,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
(责任单位:县广电中心、邹平通讯编辑部)
5、重点活动报道。县报社、电视台对"四项重点"和"五项行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对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志愿服务、凡人善举、道德模范评选、"诚信邹平"建设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长效化、常态化宣传。
(责任单位:县广电中心、邹平通讯编辑部)
6、对外宣传。积极加强与中央和省市级媒体的联系,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做好相关稿件在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的刊发。县委宣传部、县广电中心、邹平通讯编辑部要在总结提炼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色亮点、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做好对外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影响力。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广电中心、邹平通讯编辑部)
7、开展域外来风。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县委宣传部、县广电中心、邹平通讯编辑部派出精干记者,赴省内威海、临沂、潍坊、东营等地和省外河南济源等地就文明城市创建经验进行专题采访。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广电中心、邹平通讯编辑部)
(二)社会宣传
1、全民宣传。广大党员干部是创城宣传的主力,广大市民群众是创城宣传的重点。结合县委组织部党员联户活动的开展,县文明办精心制作了创城公益广告宣传彩页,将于近期逐一分发到全县17万农户手中。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2、分层次、有针对性宣传。县文明办组织编写《邹平县市民文明手册》,将《邹平县市民文明手册》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干部职工、中小学生和社区居民手中,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办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态》,进行内部工作交流。各镇街、开发区、房管物业部门要经常性组织道德模范走进单位、走进学校、走进企业、走进社区,巡回演讲,用榜样的力量带动广大市民。县教育局要通过"小手拉大手",组织宣讲员走进中小学校园进行文明礼仪、公共道德宣讲,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本、进课堂、进头脑,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住建部门要利用和开办好农民工夜校,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进行"新市民"教育,增强他们的城市意识、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经信、工商、中小企业局等部门要结合全省"厚道鲁商"倡树行动,专门组织对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轮训,教育他们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和文明经营。交通运输部门对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其要安全出行、文明行车。旅游部门对旅游从业人员要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同时提醒游客注意旅游文明规范。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城乡建设局、县房管局、县经信局、县中小企业局、县工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旅游局、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县内重点企业)
3、"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以中央文明办下发的通稿作品为主,结合创城实际,设计并制作一批体现邹平特色的公益广告。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各级各部门室内、楼外、院落等地点是公益广告宣传的主阵地,各新兴媒体、户外媒体是公益广告宣传的新载体。
(1)报纸媒体:《今日邹平》按每周一个1/2版计,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2个整版。
(责任单位:邹平通讯编辑部)
(2)广播媒体:邹平人民广播电台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少于6条(次),在6:00至8:00之间、11:00至13:00之间,播出数量分别不少于2条(次)。
(责任单位:县广电中心)
(3)电视媒体:邹平电视台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少于10条(次),在19:00至21:00之间,播出数量不少于4条(次)。
(责任单位:县广电中心)
(4)网络媒体:全县各政府网站、新闻网站、经营性网站在首页固定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并运用其他多种方式传播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县网络管理中心)
(5)社会媒介:
①汽车站在大厅、楼道、走廊等位置要设置较大的、醒目的公益广告,总数不少于4块;公交站点候车亭、出租车电子显示屏、公交车内广告位、车载电视要刊播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②黛溪三路拱形立柱式广告牌,制作刊播广告时,公益广告不得少于总数的30%;鹤伴一路、鹤伴二路立式灯箱显示屏广告牌全部更换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公益广告;黄山二路黛溪三路交叉口、鹤伴一路黛溪三路交叉口电子显示屏,城区道路两侧灯杆等刊播广告时,公益广告不得少于总数的30%。城区广场、公园等场所要在适当位置设置公益广告,或建设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宣传栏。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城管局)
③县城区各建筑工地围挡、外墙必须美化,刊播广告,公益广告不得少于总面积的50%。
(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黛溪街道、黄山街道、高新街道、开发区)
④影剧院、旅游接待宾馆(酒店)、景区等场所要在适当位置设置公益广告,每个场所数量不少于2块。旅游接待宾馆住宿房间电视开机画面要加上公益广告内容。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县广电中心)
⑤城区小餐馆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摆放倡导节约的公益广告宣传画。
(责任单位:县食药局)
⑥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政府机构,各金融、医疗、通讯等行业的服务窗口、服务大厅要在显要位置摆放公益广告牌;县城区主次干道的电子显示屏要循环刊播公益广告,内容不少于30%。
(责任单位:各窗口服务行业主管部门)
⑦城区各居民小区、楼院要在楼道口、停车场、公共绿地、道路两侧等场所制作刊播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县房管局、各物业公司)
⑧户外大型广告牌要适当刊播公益广告。立柱式双面广告牌其中一面为公益广告,立柱式三面广告牌其中一面为公益广告,全年刊播。要协调产权方,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公益广告设置工作。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工商局、县广电中心、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⑨学校要在办公楼、大型集会场所、教学楼走廊、楼梯口、校内宣传栏等场所刊载公益广告,营造适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⑩城区各商场、文体中心、市民健身中心以及晨晚练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制作刊播公益广告,版面不少于总面积的30%。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县教育局、县社、商业总公司)
(6)各镇街、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在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等场所张贴文明提示语;在电梯、楼道、走廊等场所悬挂张贴公益广告宣传牌;有独立院落或居民小区的单位要把公益广告作为宣传栏、文化墙的主要展示内容,版面不得少于30%;农村文化广场、文体大院等农村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广告牌,版面不得少于30%;有内部餐厅的,要在餐桌放置以"不剩饭、不剩菜、不剩水"为主要内容的文明餐桌行动提示牌。
(责任单位:各镇街、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以上媒介刊播公益广告的时间均为全年,其中,户外广告牌要定期维护,确保整洁、美观、大方。
4、策划系列品牌宣传活动。以镇街品牌文化之旅为主线,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建设美丽幸福邹平"为主题,以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辩论赛、征文比赛、文体活动为主要载体,策划一系列精品文化宣传活动。其中,县委宣传部牵头做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书法、美术、摄影展、"邹平好人·精彩故事"征集活动、道德模范颁奖晚会、国学讲座与传统文化体验等重点文化活动。县文体旅游局要积极开展送戏下乡活动。邹平电视台综艺频道开展邹平县首届十大美丽乡村评选活动,全面展示我县乡村文明行动的新模式、新经验。邹平电视台西王频道与齐鲁晚报合作,结合全省"厚道鲁商"倡树行动,开展"诚信梁邹o服务百姓口碑榜"评选活动。县电影公司从7月份开始,在县城各大广场循环开展免费送电影活动,送电影大片200场,进一步丰富广大市民文化生活;同时开展中小学生影视教育活动,为全县所有中小学生免费送爱国主义国产影片每年每人至少4次。
各业务部门要以清明、端午、重阳、春节等"我们的节日"和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读书日等纪念日为主线,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宣传创城理念,普及创城知识。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体旅游局、县广电中心、县教育局、县文联、各镇街、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全县各中小学校)
5、民生基础设施宣传。在创城活动中,要通过建设和完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规划展览馆、体育中心、各单位主题宣教中心等民生基础设施,让广大市民切身体会到创城带来的实际效果,以市民的满意展现创城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县文体旅游局)
(三)网络声讯宣传
1、网络宣传。依托邹平宣传网、邹平文明网、邹平志愿服务网等宣传网站,引导县内各新闻网站(客户端、公众微信号),引导各镇街、县直各单位、各重点企业网站,设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幸福邹平"专题页面,及时刊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态,同时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志愿服务等相关知识,刊发公益广告,并定期更新,营造网络宣传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网络管理中心、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2、声讯宣传。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单位开展公益文明短信创作传播活动,综合运用固定电话提示音、手机报、手机短信、彩信、彩铃等方式发布公益广告、传播创城知识,确保覆盖比例达到用户总量的90%以上,真正使手机短信成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的快捷通道。
(责任单位: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指派专人负责,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县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对有关工作进行协调部署。全县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大活动事项上报制度,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开展的有关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须于活动前1个工作日报县创城办,以便统一协调县内外新闻媒体,做好内外宣传报道。
(二)规范宣传内容。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语言,做到以事释理,寓教于乐。制作的宣传牌、条幅等宣传品,内容健康,用语规范得体、字体易于识认、整体美观大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三)严格督查考核。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网络声讯宣传的各项任务,各责任单位务必于7月中旬全面启动。县创城办要对宣传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将各责任单位的宣传工作纳入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通报情况,对宣传工作搞得好的单位,要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被动、任务不实、效果不佳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涉及整改的单位要将反馈意见于3个工作日上报县创城办。
     附件:邹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系列宣传口号


附件:
邹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系列宣传口号

(一)创城公益宣传口号
1、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建设美丽幸福邹平
2、礼仪邹平 文明家园
3、让文明深入人心  让创城造福百姓
4、文明城市大家创  文明成果人人享
5、文明是最好的名片 和谐是最美的风景
6、以人为本共创文明城市 齐心协力同建美丽邹平
7、文明从脚下起步  创建从你我做起
8、文明是城市之魂  美德是立身之本
9、文明城市是我家 城市文明靠大家
10、创建优美环境 打造优良秩序 提供优质服务 培育优秀文化
(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口号
1、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 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3、倡导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倡导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倡导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
    4、人民有信仰 民族有希望 国家有力量
5、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成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
6、唱响主旋律 弘扬真善美 传播正能量 树立新风尚
7、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做文明有礼的邹平人
(三)中国梦宣传口号
1、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2、走中国道路 弘扬中国精神 凝聚中国力量 实现中国梦
3、同筑中国梦 共享出彩人生
4、中国梦 我的梦
(四)"讲文明、树新风"宣传口号
1、讲文明 知礼仪 重道德 树新风
2、人人有修养 处处讲礼仪
3、遵守社会公德 维护公共秩序
4、文明无小事 小事见文明
5、语言体现修养 细节彰显文明
6、实施四德工程 建设礼仪邹平
7、学习道德模范 争当邹平好人
8、让乡村更文明 让生活更美好
9、您的文明言行 是邹平最美的风景
10、低碳你我他 幸福千万家
11、保护生态环境 建设美丽家园
12、文明你的语言 优雅你的举止
13、为了城市的文明和谐,为了您的平安幸福,
请不要闯红灯、翻栏杆、乱穿马路,不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14、顺手捡起的是一片纸 纯洁的是自己的精神 
有意擦去的是一块污渍 净化的是自己的灵魂
(五)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口号
1、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弘扬雷锋精神  争做美德少年
3、大手牵小手 共筑美丽"中国梦"
4、小手拉大手 文明伴我行
5、让道德阳光普照每棵幼苗 让教育雨露灌溉每朵花苞
6、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六)社会志愿服务宣传口号
1、志愿精神: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
2、志愿服务你我他 美好生活新常态
3、学习雷锋 奉献他人 提升自己
4、用爱心播撒阳光 用高尚践行平凡
5、志愿者的微笑是城市最好的名片
6、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7、有困难 找志愿者;有时间 做志愿者
8、青春是我们的名片 服务是我们的志愿 
9、参与志愿服务 弘扬中华美德 
10、弘扬雷锋精神 参与志愿服务 建设文明邹平 
(七)窗口行业宣传口号
    1、创满意窗口 争一流服务
    2、共创满意窗口 同享社会温馨
    3、创建文明行业 打造服务品牌 
    4、立足岗位做贡献 创先争优当标兵 
    5、你的服务需求 就是我的服务追求 
    6、提供诚信优质服务 构建和谐文明窗口 
7、服务只有更好 没有最好
    8、弘扬巾帼风采 打造满意窗口
9、有呼必应 热情服务
(八)诚信体系宣传口号
    1、弘扬诚信美德 构建信用邹平
    2、依法诚信经营 共建和谐社会
    3、人人讲诚信 个个守承诺
    4、诚于心 信于行 
    5、诚实者人爱之 守信者人敬之 
    6、以诚待人 以信兴业 
    7、诚实守信 快乐人生 
    8、诚实是美德 信用是生命
    9、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
    10、守信光荣 失信可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