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5年实施方案

来源:邹平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5-10-09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部署,按照《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见》(邹发〔2015〕5号)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针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创城惠民的执政和发展理念,激发全社会创建热情,拓展创建覆盖领域,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精细化水平,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2015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启动之年,工作涉及面广,头绪非常多,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牵头单位:宣传部
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集中学习。努力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贯穿于文明创建工作的整个过程。同时,做好中国梦主题思想、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服务精神、文明餐桌行动等实践活动宣传工作,依托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广告、微平台等各类媒介手段,使之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通过建立示范街、示范基地、示范社区,吸引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投入小、效果好的宣传工作模式。拓展宣传范围,在城市出入口、主要街道、广场、汽车站等醒目位置增设"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运用LED显示屏、宣传牌等多种形式进行标语宣传,广泛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文明交通行动等主题活动,带动学生家长提升文明素质。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刊播创城工作亮点,提高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
(二)提升市民文明素养
牵头单位:宣传部
工作要求:印发《市民文明礼仪手册》,深入开展"人人有修养,处处讲礼仪"主题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充分发挥志愿者主体作用,广泛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实践活动。推进公民道德建设,从文明乘车、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等主题活动入手,从细微之处彰显文明之风,开展文明市民典型评树活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健全"扫黄打非"长效机制,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广泛开展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教育引导活动,在车站、旅游景区等设立宣传栏,营造浓厚的文明旅游氛围。以"褒扬诚信 惩戒失信"为主题,全面开展"厚道鲁商"倡树行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餐饮服务行业开展"文明餐桌"宣传活动,大力培育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实现社会正能量和主流声音的广泛传播,抑制网络不文明言行。进一步提升文明单位创建质量,强化文明单位管理,真正发挥文明单位在创城过程中的推动作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红白理事会等村级组织,扎实做好"三下乡"活动,支持农村文体活动的开展。继续抓好"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效果。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建设局
工作要求:加大投入,大力提升全县文化馆、规划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实现免费开放。完善老旧城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确保公共建筑和居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标。疏通消防通道,按照相关要求增设消防栓等消防器材,保证消防设施覆盖范围。加强城市夜景亮化建设,对部分无灯路段安装路灯,确保提升城市品质。改造老旧小区内的杂乱架空线,统一做好管线入地工作,美化城市形象。推进便民服务亭、道路防护栏等设施建设工作,为群众提供便利安全的出行条件。做好城市道德广场、道德公园建设,进一步扩大绿地面积。建立志愿驿站,强化志愿服务平台建设,为市民提供便利志愿服务。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推动镇街乡村文化广场、文化大院、科普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弱势群体救助机构,重点做好流浪乞讨人群的救助管理,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四)综合整治行动
1、市容环境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城管局
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制度,邀请热心市民、志愿者加入其中,随时将发现的问题汇总至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广场、公园、旅游景区、车站、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备,功能完好。加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的治理力度,确保环境整洁。全力解决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乱象,从细节入手,确保整治效果。做好道路通行质量提升工作,对主次干道进行升级改造。大力做好建筑工地的噪声、扬尘等污染源的控制工作,确保环境整洁。全面推行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工作,开展露天烧烤集中整治行动。
2、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教育局
工作要求: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和健康心理培养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文明行为进课堂教育活动,培养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意识。组织好清明节、六一、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主题活动。加大"经典诵读""小手拉大手""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等活动开展力度,强化德育教育工作效果。发挥校外活动场所作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心理健康辅导等相关活动,加大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投入力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关心帮助困难家庭、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开展网吧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无网吧等娱乐场所。规范网络环境和出版市场、演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秩序,落实镇街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基层文化市场协管机制,清理不良网站、有害信息,实现持续化、常态化。整治荧屏声频,严格审核把关,杜绝不良节目的播出播放。
3、社会秩序安全稳定组
牵头单位:公安局
工作要求:加强日常交通执法管理,确保人车各行其道、道路通畅、出行文明。加大对酒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违法违章停车的现象开展集中整治,确保交通文明。对信号灯进行升级改造,对重点路段采取限行措施,招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人员,确保交通高峰期无拥堵现象。划定黄标车、大货车限行区域,加强道路通行管理。对汽车站、公交站点进行集中治理,安排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引导乘客自觉遵守秩序、主动礼让。加强巡查执法,杜绝非法营运、争抢客源等现象。
4、窗口行业提升行动
牵头单位:县府办
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文明机关创建力度,改进工作作风,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提高办事效率。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制订切实可行的便民措施,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行政窗口单位要营造浓厚文明氛围,开展微笑服务、便民服务,保持积极的精神状态,展示一流的文明窗口形象。公共服务单位要积极提升服务质量,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结合自身特点,扎实开展各类文明服务活动,打造服务品牌。办事制度、流程、标准上墙,确保服务场所整洁美观,畅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做好意见受理和处置工作。各行业积极开展诚信服务、便民服务,建立全方位服务体系,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做好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树立服务品牌意识,结合自身行业特点,打造高水准、高质量服务队伍。以服务促文明,开展文明服务典型评树活动,发挥榜样带动作用。
5、市场秩序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食药局
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市场秩序综合治理,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经营秩序。合理划分经营区域,解决经营区域混乱无序等问题。加强食品流通企业和商场超市的食品安全执法监管,确保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出售的现象。加强集贸市场的治理力度,确保环境整洁,无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和散发小广告现象。对商场、超市、餐饮店等开展全面综合治理,年内全部实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6、"五小"行业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工商局
工作要求:依法开展对"五小"(餐饮店、食品店、药店、美容理发店、经营性娱乐场所)行业的卫生状况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实现持证经营。做好油烟、煤尘、污水等污染物的监督治理工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拆除违规搭建、占道经营等违法经营场所,确保整洁美观。督促、指导公共场所"五小"行业规范经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好产品质量监管力度,杜绝不合格产品的流通。整顿和规范餐饮和"五小"行业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商业欺诈行为。落实"五小"行业消防工作责任,确保消防设施功能齐全有效。
7、社区环境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县府办
工作要求: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建网格服务队伍。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发动社区组建群防群治队伍,打造平安和谐社区。全面规范物业服务管理,建立业主委员会,抓好责任落实,探索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住宅小区管理机制。做好社区内公益广告建设,积极开展邻里守望互助、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打造社区和谐的居住环境,友善对待外来人员。做好社区环境整治工作,生活垃圾定时清运,组织业主委员会进行日常督查,确保环境整洁。做好社区内路灯、公益广告等基础设施巡查,及时将损坏情况进行上报处理。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行动方案(7月底前)。各牵头单位根据测评体系和本方案,对照测评标准认真查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改阶段(8月1日-11月10日)。各牵头单位组建联合整治队伍,对照测评标准,开展全覆盖、无缝隙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1日开始并长期坚持)。各牵头单位对职责范围内所有站点实行专人包靠,把标准条件作为日常工作要求,建立全天候监控和即时维护机制,努力实现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和标准条件,切实担起工作责任,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形成有力的活动组织保障。要根据年度工作指标分解,制定方案,坚持重点工作与长效建设相促进,结合开展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新闻媒体要迅速跟进,做好综合整治行动的报道,确保充足的宣传篇幅和播出时段,形成对整治工作进度的及时有效关注,做好重点工作和亮点工作的典型树立,形成正面舆论强势。
(二)加大投入力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多方位、多部门的共同参与,要让创建工作取得巨大成效,必须形成完善的投入保障机制。财政部门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开展的资金支持。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多方资金筹措渠道,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更广泛的物质和资金支持。
(三)创新工作方法。扎实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将16个镇街和开发区作为一级网格,下属责任区或社区作为二级网格,明确责任领导,建立健全网格管理队伍体系,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文明城市创建的热情。建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反馈渠道,利用热线电话、网站、邮箱等多种方式,收集广大群众对于文明城市创建的意见和建议,吸引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
(四)强化督查配合。各部门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发挥各自优势长处,强化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坚持守土有责,不等不靠,迅速行动;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强责任考核,对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通报督导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彰,进一步落实好创城任务。      


责任编辑:李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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