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关于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来源:邹平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5-10-09

根据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五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活动主题
突出立德树人,以清明节为契机,采取网上签名寄语与网下教育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倍加珍惜今天幸福生活,学习懂得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的道理,不断增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感,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学习、成长成材。
二、突出抓好两项内容
1、开展网上活动。积极组织未成年人在网上向革命先烈鞠躬献花、抒写感言寄语,了解民族传统文化、学习祖国历史、学习英模事迹。
2、组织网下实践。组织学生慰问帮扶复退军人和烈士家属,就近就便到红色旅游景区景点、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特别是抗日战争遗址遗迹以及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祭扫、献花和宣誓。广泛开展以歌颂、描绘和放飞"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表达对先烈先辈的感恩怀念,培养爱国情感。
三、活动具体安排
1、活动时间为4月2日至4月7日,为期一周。
2、网上栏目由中国文明网和央视网设计开办,每天刊出精彩寄语,显示参与人数。同时,将通过微博、微信等形式加强宣传,请各县区关注和运用。
3、签名寄语和祭扫活动由各县区文明办和教育、共青团等有关部门统筹组织。特别是祭扫活动,要本着就近就便、确保安全的原则组织开展。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清明祭英烈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抓好活动落实,推动工作创新。要发挥中小学校、乡村学校少年宫、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工作阵地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要动员各级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氛围。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祭奠活动文明高尚、安全顺利展开。

责任编辑:李 健
文明评论

“好人”是景区的最美风景

文明创建 我们的节日
中共邹平县委宣传部    邹平县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