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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这个活动邀您来参与!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25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

倡树文明新风

邹平市文明办将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文明市民”评选活动

“文明市民”评选坚持常态化开展”

采用随时报送、定期评选的方式

充分体现先进性、群众性、代表性原则

注重向基层倾斜

向党史学习教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

新时代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中

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倾斜

让争做“文明市民”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和小编一起来详细

了解一下评选要求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

评审范围

凡我市范围内具有邹平市户籍或外来人口常住1年以上,生活、工作在邹平的个人,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作为邹平市文明市民推荐人

评审标准

1.遵纪守法,模范践行《滨州市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积极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新时代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模范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仪表端正、自然大方,用语文明、不讲粗话脏话,文明用餐、杜绝浪费,礼貌待人、热情友好,行路、行车、乘车有序礼让,文明上网、不破坏网络秩序,文明养宠,文明旅游、爱护文物古迹、不随意刻画、涂写等。

3.模范维护公共环境。在公共场合讲究卫生,注重环保,不随地吐痰,不乱倒乱扔废弃物,不乱贴乱画,不乱搭乱盖,爱护公物,不损毁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在公共场所喧闹喧哗等。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带头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宣传、推动和监督,带头参与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关爱他人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5.在工作中争先进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尊重服务对象,提高服务水平。

6.文明诚信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履行法定和约定义务。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合法诚信经营,明码标价,不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做虚假广告,不以次充好,不出售不合格商品。

7.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自觉落实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崇尚节约理念,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践行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活方式,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绿色环保祭祀。

8.主动投身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践,冲锋在前,真抓实干,成绩突出,群众反映好。


评选程序

1.推荐要求。本次活动采用个人自荐、他人推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向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所在镇街(二者选一)进行申报。按照谁推荐谁把关的原则,各镇街、市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在广泛征求本系统本单位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推荐名单,并广泛征求纪委、政法、法院、公安、信访、市场监管、税务、卫健、环保等部门意见无异议后,将《邹平市文明市民推荐表》《征求意见说明》电子版报送至zpwmb@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创城办综合协调组(财税大厦1812室),联系人:贾迪,电话:4288965。

2.评选方式。“文明市民”评选活动坚持常态化开展,各镇街、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发现先进典型可随时报送,活动组委会通过审阅推荐表和征求意见说明的方式定期评选,推出一批热爱邹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新时代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先进市民。

3.宣传引导。评选出的文明市民将在文明邹平微信公众号等市内媒体进行事迹展播,广泛宣传文明市民的时代风采和优秀品质,提高文明市民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在我市掀起人人争做文明市民的热潮。

 

做文明市民

展文明风采

创文明城市


责任编辑:马 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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